清乾隆四年(1739),清朝设绥远城厅,设理事同知一员专管粮饷。又设善岱、萨拉齐二协理通判厅,专管境内民人;旗人属旗管辖。东河地区形成村落,名包头村。同时,一些商人和迁徙移民在井尔坪西脑包一带定居下来,形成定居点,随之产生西脑包交易市场。因这里是来往客商和物资交流的水旱码头,便有“泊头”之称。久而久之,“泊头”成为“包头”。
清乾隆六年(1741),清朝在归化城增设山西归化城分巡道,辖归化城、托克托、和林格尔、萨拉齐、清水河五厅,设协理通判。清乾隆二十五年(1760),萨拉齐协理通判升为理事通判,仍隶属归化城同知。清乾隆二十六年(1761),设归化城总税局,并绥远、归化、和林格尔、萨拉齐、托克托、西包头、昆都仑、八十家子等口,差笔贴试二员,分督征收牲畜税。
清乾隆四年(1739),清朝设绥远城厅,设理事同知一员专管粮饷。又设善岱、萨拉齐二协理通判厅,专管境内民人;旗人属旗管辖。东河地区形成村落,名包头村。同时,一些商人和迁徙移民在井尔坪西脑包一带定居下来,形成定居点,随之产生西脑包交易市场。因这里是来往客商和物资交流的水旱码头,便有“泊头”之称。久而久之,“泊头”成为“包头”。
清乾隆六年(1741),清朝在归化城增设山西归化城分巡道,辖归化城、托克托、和林格尔、萨拉齐、清水河五厅,设协理通判。清乾隆二十五年(1760),萨拉齐协理通判升为理事通判,仍隶属归化城同知。清乾隆二十六年(1761),设归化城总税局,并绥远、归化、和林格尔、萨拉齐、托克托、西包头、昆都仑、八十家子等口,差笔贴试二员,分督征收牲畜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