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)年始置五原厅;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改厅设县。五原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,居河套平原腹部,属巴彦淖尔市所辖县,辖8个镇、1个乡,面积2 492.2平方千米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海拔1 042米;南隔黄河,北依阴山,西与临河接壤,东连乌拉特前旗。水资源丰富,境内大小湖泊93个。日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 6.2℃ ,有耕地153.3千公顷,总人口27.1万人。2013年,一、二、三产业比重为27.6:44.6:27.8,国内生产总值102.1亿元,同比增长7.6%,其中第一产业值28.2亿元,第二产业值45.5亿元,第三产业值28.4亿元,分别同比增长2.9%、10.2%、8%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101.3亿元,同比增长6.5%。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0 186元,同比增长9.9%;农民人均纯收入12 534元,同比增长12.8%。
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)年始置五原厅;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改厅设县。五原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,居河套平原腹部,属巴彦淖尔市所辖县,辖8个镇、1个乡,面积2 492.2平方千米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海拔1 042米;南隔黄河,北依阴山,西与临河接壤,东连乌拉特前旗。水资源丰富,境内大小湖泊93个。日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 6.2℃ ,有耕地153.3千公顷,总人口27.1万人。2013年,一、二、三产业比重为27.6:44.6:27.8,国内生产总值102.1亿元,同比增长7.6%,其中第一产业值28.2亿元,第二产业值45.5亿元,第三产业值28.4亿元,分别同比增长2.9%、10.2%、8%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101.3亿元,同比增长6.5%。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0 186元,同比增长9.9%;农民人均纯收入12 534元,同比增长12.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