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电气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均保持增长态势,产量位居全国前列。
一、原煤产量位居全国前列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原煤4.08亿吨,位居全国第2位,占全国原煤产量的26.7%,同比增长2.5%,拉动全国原煤产量增长0.7个百分点。
二、发电量位居全国首位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2266.4亿千瓦时,占全国发电量的8.3%,位居全国首位,同比增长10.2%,增速高于全国6.8个百分点,位居全国第二位。其中,火力发电量、风力发电量分别占全国的9.1%、14.8%,产量均位列全国首位。
三、液化天然气产量稳居全国首位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液化天然气产量为178.4万吨,位居全国首位,比第二位的陕西省产量高61.8万吨,占全国液化天然气产量近三成,达29.8%,同比增长11.5%。
四、焦炭产量位居全国前列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焦炭1684.7万吨,位居全国第二位,占全国焦炭产量的10.4%,同比增长10.4%,拉动全国焦炭产量增长1.0个百分点。
2023年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电气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均保持增长态势,产量位居全国前列。
一、原煤产量位居全国前列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原煤4.08亿吨,位居全国第2位,占全国原煤产量的26.7%,同比增长2.5%,拉动全国原煤产量增长0.7个百分点。
二、发电量位居全国首位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2266.4亿千瓦时,占全国发电量的8.3%,位居全国首位,同比增长10.2%,增速高于全国6.8个百分点,位居全国第二位。其中,火力发电量、风力发电量分别占全国的9.1%、14.8%,产量均位列全国首位。
三、液化天然气产量稳居全国首位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液化天然气产量为178.4万吨,位居全国首位,比第二位的陕西省产量高61.8万吨,占全国液化天然气产量近三成,达29.8%,同比增长11.5%。
四、焦炭产量位居全国前列
1—4月,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焦炭1684.7万吨,位居全国第二位,占全国焦炭产量的10.4%,同比增长10.4%,拉动全国焦炭产量增长1.0个百分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