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末,阿尔山市户籍总人口48 516人,比上年减少117人。其中:蒙古族人口8349人,增长0.9%,占总人口的17.2%,其他少数民族2052人,下降0.2%,占总人口的4.2%。全年出生人口283人,出生率为5.83‰;死亡人口256人,死亡率为5.28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0.55‰。
当年,全市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6 535元,比上年增长1598元,增长10.7%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5779元。
——《阿尔山市统计公报》(2014年03月15日)
2013年末,阿尔山市户籍总人口48 516人,比上年减少117人。其中:蒙古族人口8349人,增长0.9%,占总人口的17.2%,其他少数民族2052人,下降0.2%,占总人口的4.2%。全年出生人口283人,出生率为5.83‰;死亡人口256人,死亡率为5.28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0.55‰。
当年,全市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6 535元,比上年增长1598元,增长10.7%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5779元。
——《阿尔山市统计公报》(2014年03月15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