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公安户籍统计,全年出生人口312人,出生率为6.46‰;死亡人口459人,死亡率为9.50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-3.04‰。年末,全市户籍总人口48 318人,比上年减少198人。其中,蒙古族人口8418人,增长0.8%,占总人口的17.4%,其它少数民族2067人,增长0.7%,占总人口的4.3%。全年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0 359元,同比增加1851元,增长10.0%。全年农村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7280元,同比增加883元,增长13.8%。
据公安户籍统计,全年出生人口312人,出生率为6.46‰;死亡人口459人,死亡率为9.50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-3.04‰。年末,全市户籍总人口48 318人,比上年减少198人。其中,蒙古族人口8418人,增长0.8%,占总人口的17.4%,其它少数民族2067人,增长0.7%,占总人口的4.3%。全年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0 359元,同比增加1851元,增长10.0%。全年农村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7280元,同比增加883元,增长13.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