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1龙凤茶楼论坛最新动态今天_风楼阁破解版2.0_夜来香论坛官网_苏州51龙凤茶楼论坛

2021年12月1日起,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

发布时间:2021-12-10 【字体:
  •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自治区从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

   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:一类地区: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等18个市县区,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12个旗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.8元/小时。二类地区: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等16个市县区、土默特左旗等14个旗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.1元/小时。三类地区: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等15个市县区、鄂伦春自治旗等26个旗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.5元/小时。

    据了解,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、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。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,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,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,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,或者依法申请仲裁、提起诉讼。

     

上一篇:
“十三五”时期内蒙古社保事业成绩斐然
下一篇:
自治区民政厅全力兜紧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
声明: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《内蒙古区情网》官方网站

版权所有: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

蒙ICP备05003250号-3

蒙公安备案:15010502000173号

政府网站标识码:1500000032

技术支持: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

当前位置:内蒙古区情网  /  区情纵览  /  社会事业  /  民生聚焦

2021年12月1日起,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

发布时间:2021-12-10 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        【字体:
  •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自治区从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

   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:一类地区: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等18个市县区,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12个旗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.8元/小时。二类地区: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等16个市县区、土默特左旗等14个旗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.1元/小时。三类地区: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等15个市县区、鄂伦春自治旗等26个旗,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.5元/小时。

    据了解,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、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。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,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,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,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,或者依法申请仲裁、提起诉讼。

     

上一篇:
下一篇:
声明: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《内蒙古区情网》官方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