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《内蒙古抗日战争志》编纂所需资料的通知
内志办发〔2020〕7号
各盟(市)地方志工作机构:
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抗日战争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,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《关于印发中国地方抗日战争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中指办字〔2017〕54号)要求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,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《内蒙古抗日战争志》编纂工作。为系统反映全区抗日战争的历史全貌,确?!赌诿晒趴谷照秸尽返谋嘧胫柿?,请各盟(市)地方志工作机构积极支持配合,协助报送本盟(市)抗日战争时期的相关资料。
一、资料内容
(一)反映内蒙古地区抗日战争的历史档案及文献的目录,并注明保存地点、档案号、图书号等情况,以图表形式报送。
(二)反映本盟(市)抗日战争历史的档案、书籍、论文、报刊、照片、地图、影像资料、史料汇编等资料内容的电子版原件、复制件、整理件等。
(三)反映本盟(市)抗日战争历史的相关编撰成果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报送资料政治观点正确,史实清晰、准确无误。
(二)报送材料历史时限:1931年“九一八事变”至1945年9月3日抗战胜利(即抗战14年),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向两端延伸。
(三)报送资料前附加总的简要概述,按《内蒙古抗日战争志》篇目顺序,分类整理后报送。
(四)资料来源规范、准确,如档案、报刊内容要注明作者、档案号、出处等;图照须有准确精炼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物活动内容。
(五)报送时间:2020年9月10日前。
联系人:姚思泰 赵国春
电话:0471-4825245、15598100700、13948190119
邮箱:nmgszj@163.com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综合楼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
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8月19日
关于报送《内蒙古抗日战争志》编纂所需资料的通知
内志办发〔2020〕7号
各盟(市)地方志工作机构:
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抗日战争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,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《关于印发中国地方抗日战争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中指办字〔2017〕54号)要求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,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《内蒙古抗日战争志》编纂工作。为系统反映全区抗日战争的历史全貌,确?!赌诿晒趴谷照秸尽返谋嘧胫柿?,请各盟(市)地方志工作机构积极支持配合,协助报送本盟(市)抗日战争时期的相关资料。
一、资料内容
(一)反映内蒙古地区抗日战争的历史档案及文献的目录,并注明保存地点、档案号、图书号等情况,以图表形式报送。
(二)反映本盟(市)抗日战争历史的档案、书籍、论文、报刊、照片、地图、影像资料、史料汇编等资料内容的电子版原件、复制件、整理件等。
(三)反映本盟(市)抗日战争历史的相关编撰成果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报送资料政治观点正确,史实清晰、准确无误。
(二)报送材料历史时限:1931年“九一八事变”至1945年9月3日抗战胜利(即抗战14年),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向两端延伸。
(三)报送资料前附加总的简要概述,按《内蒙古抗日战争志》篇目顺序,分类整理后报送。
(四)资料来源规范、准确,如档案、报刊内容要注明作者、档案号、出处等;图照须有准确精炼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物活动内容。
(五)报送时间:2020年9月10日前。
联系人:姚思泰 赵国春
电话:0471-4825245、15598100700、13948190119
邮箱:nmgszj@163.com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综合楼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
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8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