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内蒙古自治区志·民政志》始修于1990年,2007年修毕。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,2009年1月第1版第1次印刷。本版书号ISBN 978-7-204-09835-4/K·556。全书84.5万字,飨图附表,精装16开本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宏业印刷厂印制,印数1—2000册,定价218元。
《内蒙古自治区志·民政志》设17篇:第一篇民政机构,第二篇行政区划,第三篇基层政权建设,第四篇拥军优属,第五篇褒扬、抚恤,第六篇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,第七篇救灾,第八篇农村牧区社会救济、社会福利,第九篇城市社会救济,第十篇城市社会福利事业,第十一篇社会福利生产,第十二篇残疾人事业,第十三篇禁烟毒、游民妓女收容改造、自流人员遣送、安置,第十四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,第十五篇婚姻登记管理,第十六篇殡葬管理与改革,第十七篇民政计划财务。冠以序、概述、大事记,殿以附录。上限清道光二十年(1840),下限1995年。
《内蒙古自治区志·民政志》始修于1990年,2007年修毕。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,2009年1月第1版第1次印刷。本版书号ISBN 978-7-204-09835-4/K·556。全书84.5万字,飨图附表,精装16开本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宏业印刷厂印制,印数1—2000册,定价218元。
《内蒙古自治区志·民政志》设17篇:第一篇民政机构,第二篇行政区划,第三篇基层政权建设,第四篇拥军优属,第五篇褒扬、抚恤,第六篇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,第七篇救灾,第八篇农村牧区社会救济、社会福利,第九篇城市社会救济,第十篇城市社会福利事业,第十一篇社会福利生产,第十二篇残疾人事业,第十三篇禁烟毒、游民妓女收容改造、自流人员遣送、安置,第十四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,第十五篇婚姻登记管理,第十六篇殡葬管理与改革,第十七篇民政计划财务。冠以序、概述、大事记,殿以附录。上限清道光二十年(1840),下限1995年。